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总经理私家车可在单位报销费用吗?

编辑:合肥仁和会计培训学校时间:2019-01-30

私家车产权属于个人,个人资产产生的使用费和损耗,不得列入公司帐户支出。

假定股东同意,总经理由批示在公司报销,那么,该费用税务是不认可的,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。

如果该费用要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,总经理必须与公司签订车辆租赁合同,总经理到税务代开租赁收入发票,缴纳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,公司支付租赁费。只有确立了这种租赁关系,该车的油料、维修、保险等各种费用入账后才会得到税务的承认,才会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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